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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自由观

    
       无产阶级可以借助出版自由、集会和结社权为自己争得普选权,而借助直接的普选权并与上面所说的鼓动手段相结合,就可以争得其余的一切。

       即使在最严重的情况下,当资产阶级由于害怕工人而躲到反动派的背后,并且为了防御工人而求教于它的敌对分子的时候,——即使在那样的情况下,工人政党也只有继续进行资产阶级背弃了的、违反资产阶级心愿的争取资产阶级自由、出版自由、集会自由和结社权的鼓动。没有这些自由,工人政党自己就不能获得运动的自由;争取这些自由,同时也就是争取自己本身存在的条件,争取自己呼吸所需的空气。

      马克思和恩格斯不仅是无产阶级的思想家、理论家,同时也是无产阶级的革命家。他们不仅从理论上论证过出版自由对于战斗的工人阶级的意义,而且在实践上,长期利用可能的出版自由为工人阶级的利益而同剥削阶级斗争。以马克思为总编辑、恩格斯等为编辑的《新莱茵报》编辑部,就曾利用可能的出版自由,在反动派的反动法令尚未颁布之前提前出版了《新莱茵报》第1号。他们在《“新莱茵报”编辑部的声明》(1848年5月)中说:“‘新莱茵报’原定于7月1日出版。和通讯员们商定的也正是这个日期。”“但是,鉴于反动派实行新的无耻发动,可以预料德国的九月法令很快就要颁布,因此,我们决定利用自由环境中的每一天,从6月1日起就开始出报。”

      马克思也认为,出版自由并不是万能。但是马克思说,我们绝不能因它并非万能就抛弃它。马克思在《第六届莱茵省议会的辩论(第一篇论文)》中针对议会中有人责难出版自由不能防止国债,饶有趣味地说,要求出版物防止国债,如果再进一步,连个人的债务也应当由出版物来偿还了。这种要求正像一位大发雷霆的作家怪他的医生只是给他治好了病,却没有同时使他的作品不印错字一样。他说:“出版自由同医生一样,对一个人或全体人民都不是有求必应的。它自己并不是万能博士。如果由于某种好处只是一定的好处,而不是所有一切好处的总和,由于它正是这种好处而不是另一种好处就予以痛骂,这种做法是十分鄙俗的。当然,假如出版自由就是一切的一切,那它就会使人民的一切其他机能、甚至人民本身都成为多余的了。”

3、剥削阶级社会中的出版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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