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律自由观
马克思、思格斯对剥削阶级法律对出版自由的限制甚至剥夺具有极其深刻的认识。以致恩格斯这样告诫工人阶级,“如果有人设想现在的政府会解除目前对出版、结社权和集会权的束缚,那他就是那种不值得理睬的人。”马克思曾愤怒地写道:“出版自由——同时旁边还有绞架!”“出版自由——同时旁边还有绞架、普鲁士法的绞架!”“出版自由,军刀检查制度——同时旁边还有绞架!”
面对剥削阶级对工人阶级出版自由等的限制和剥夺,伟大导师向工人阶级发出了令剥削阶级颤抖的号召:“假定,今天当局强行废除普选权,取消结社权和出版自由,我们就会说:我们期望人民用街垒来回答这个可耻的背信弃义的行为。”
(二)结社自由
1、无产阶级与结社自由
结社自由的含义究竟是什么?马克思和恩格斯都未从正面下过定义。马克思在《资产阶级和反革命》一文中只是说,“资产阶级为了达到它的目的……它必然要取得毫无阻碍地结合成社团的可能。它把这叫做‘结社自由权’……”
实现集社自由权的基本条件是什么?恩格斯在《巴登各民主团体的解散》中倒作出过直接的正面表述。他说:“结社自由权的基本条件是:警察机关不能解散或封闭任何一个社团,任何一个协会。这些措施只有在法庭判决某一社团或它的活动和宗旨是非法的,从而要惩处有关过失人员的时候,才能采用。”恩格斯的这一论述用最通俗的话说,就是,任何社团或协会非依法庭判决而不被解散或封闭。也即只有法庭判决才是解散或封闭社团或协会的唯一根据。
马克思和恩格斯在长期的革命生涯和大量的革命著作中,都十分强调结社自由对于无产阶级革命斗争的重大意义。
恩格斯认为,“谁在一定的条件下不动手组织密谋,那他就是胆小鬼……”并说共产主义政党的组织就是一种密谋团体。“它们抱有更远大更崇高的目的,它们懂得:推翻现存政府只不过是即将来临的伟大斗争中的过渡阶段,它们竭力把以它们为核心的党团结在自己的周围,训练党去进行最后的决战。这一决战或迟或早将必然在欧洲不仅永远消灭‘暴君’、‘专制君主’和‘王位追求者’的统治,而且永远消灭无比强大的极端可怕的权力:资本对劳动的支配权。”如果没有结社自由权,无产阶级是难以在资本主义社会中建立起共产主义政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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