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律人权观
3、作为公民权的人权是“只有同别人一起才能行使的权利”,而作为市民社会成员的人权,“就是不同于droits du citoyen〔公民权〕的所谓人权(droits de I'homme),无非是市民社会的成员的权利,即脱离了人的本质和共同体的利己主义的人的权利。”
4、马克思为了论述方便,经常干脆把人权中的公民权利方面,即droits du citoyen直接称为“公民权”,而把人权作为市民社会成员的权利,即droits de I'homme称为“人权”。
马克思在简要论述了作为公民权[droits du citoyen]的人权后说“须要研究的是另一部分人权,即与droits du citoyen[公民权]不同的droits de I’homme[人权]。”紧接着他肯定地说,
“不同于droits du citoyen[公民权]的所谓人权(droits de I'homme)无非是市民社会成员的权利,即脱离了人的本质和共同体的利己主义的人的权利。”然而这种人权包含哪些内容呢?
马克思在一一引述了1791年人权和公民权宣言,1793年宪法,1795年宪法有关条款的具体规定之后,分别指出:
l、“在这些权利中间有信仰自由,即信奉任何一种宗教的权利。信仰的特权或者被公认为一种人权,或者被公认为人权之一种——自由——的结果。”
2、自由就是从事一切对别人没有害处的活动的权利。人的自由是作为孤立的封闭在自身的单子里的那种人的自由。自由这项人权并不是建立在人与人结合起来的基础上,而是建立在人与人分离的基础上。这项权利就是这种分离的权利,是狭隘的,封闭在自身的个人的权利。
3、自由这一人权的实际应用就是私有财产这一人权,私有财产这项人权是什么呢?就是任意地、和别人无关地、不受社会束缚地使用和处理自己财产的权利;这项权利就是自私自利的权利,这种自由首先就宣布了任意使用和处理自己的财产、自己的收入即自己的劳动和经营的果实的人权。
4、“此外还有两种人权:平等和安全”,“从非政治的意义上看来,平等无非是上述自由的平等,即每个人都同样被看作孤立的单子。”他借用《1795年宪法》说“平等就是法律对一切人都一视同仁,不管是保护还是惩罚”。
上一页 1 2 3 [4] 5 6 7 8 9 10 下一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