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二)法律体系的整体结构
2.法律体系内容结构探析
从法律体系的内容方面来考察,可以知道,法律体系由法律原理、法律原则、具体法律制度和法律规范构成 。这四个方面层次不同,共同构成法律体系的整体。
法律原理。法律原理是法学著作和司法实践中经常使用的概念与术语之一。虽然人们可以意会,但法学界并无明确而统一的定义。英国《牛津法律大辞典》也认为法律原理一词没有固定或确切的意义和用法。同时又指出,法律原理“概括性最强,常用来表示实质性的法律规范,包括带有共同主题的、系统的一套处理特殊情况、典型事例和法律秩序的原则、规则和准则” 对于该定义,我也不以为然。因为它混淆了原理与原则、规则、准则之间的界限,同样使人无法把握。在我国,法律原理虽然常被提及,但是很少被作理论上的解说与界定。我认为,法律原理是指关于法律的、具有普遍意义的、最基本的、可以作为法律原则、具体法律制度和法律规范的基础的道理。法律原理是法学研究的成果,是法律原则、具体制度和规范的理性依据。在我国法律原理一直未能被作为法律体系的构成元素受到应有的重视。在许多法律专家看来,法律原理不过是法学家们在课堂或者在学术著作中讲述或论证的话题,殊不知法律原理本身就是法律体系的构成部分。建设一国的法律体系远不是一件随意的小事,它关涉一国的行为准则、政治运作、社会生活等,任何一国的法律体系的构建都有其依赖和凭借的理论根据,而不是一时的心血来潮。法律原理是很多的,选择哪些或者何种法律原理作为自己法律原则、具体法律制度和法律规范的根据,与一国法学家、法律家,尤其是立法者的认知紧密相关,更与一国的现实状况、时代背景、国际环境等密切联系。法律原理具有一定的主观性和可选择性,但法律原理并不是任人揉捏的泥团。不应当是谁希望有什么原理就有什么原理,或谁愿用什么原理就用什么原理。这样被随意使用的法律原理就可能根本就是谬误而非什么科学的真理,就可能是暴君手下的婢女而非超乎君王意志的规则。
法律体系中的原理、原则、具体制度和规范的四个层次是由高而低组合的。法律规范是法律体系结构中最低层次的单元,对于法律规范的理解、解释、适用与遵守,都必须遵从法律原理,坚持法律原则,符合具体的法律制度规定。只有这样,我们才不至于在理解、解释、适用与遵守法律时出现失误。这四个层次都被建设和把握得很好了,我们不能说已经建立起了良好的法律体系,但没有对于这四个层次的很好建设与把握,我们一定不可能拥有良好的法律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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