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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卓泽渊 » 法治国家 » (二)21世纪中国法治建设的基本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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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21世纪中国法治建设的基本特征

    



1.以自觉认知为前提

   自发与自觉是人对自己社会活动的意义是否理解以及理解程度的一对范畴。自发是人们在社会活动中盲目地为历史必然性所支配,不能预见自己活动的后果的情形。自觉则是指人们在社会活动中在一定程度上理解了自己活动的意义,并且具有较为明确的目的性和计划性的情形。当人们认识和掌握了客观规律,按照客观规律的要求去行动,能够预见到较长远的后果时,就达到了高度自觉的状态。从自发到自觉是一个发展的过程。中国法治发展中,已经开始经历并正在经历着这样的过程。

   在理论上也许应当认为,任何一个国家的法治建设都会是理性的选择。但是就每一个具体国家的情况进行讨论,情况也许就大相径庭。中国从清末开始的法治,从总体上讲本身就不是一种理性的选择,而处于一种自发的不自觉状态。它是迫于国内外的压力,中国知识阶层和政治权力阶层的部分人士进而促使国家看到自己国力贫弱、政治腐败,临渊而羡鱼的结果。许多法律制度的产生都是急就章式的舶来品。完全可以说,中国清末的法治不是自觉的法治。且不说中国自己的御用法学家,就是外国的洋法学家也常为中国帝王所用,代为起草了不少的中国法律,更多的是代为抄袭了不少西方的法律制度。其后,在20世纪末期中国启动的新一轮法治建设,一开始也是不自觉的。促使中国发动第二次大规模法治建设的动力是近百年的屈辱,尤其是中国共产党自己领导中国30年中的种种失误。在人民共和国时期,大量的冤假错案发生,甚至一些政治领袖也无法自保或身陷囹圄或身首异处,警醒了一些政治家,他们从倡导法制再到法治,从依法办事到法律至上,从以法治国到法的统治,一步步觉醒一步步走向法治。是那些惨痛的教训,让世纪末的中国人民认识到,没有法治,国家和人民都无法免除类似的灾难。是这样,中国启动了新一轮法治建设,逐渐地中国法治建设才从自发走向了自觉。

   21世纪中国法治建设的社会环境,已经与20世纪末期有很大的不同。在20世纪的最后20年左右的时间里,中国法治建设开始了从自发到自觉的过程,这个过程到现在也还没有结束,甚至才刚刚开始。但可以肯定的是,整个21世纪的中国法治建设再也不会如同过去那个世纪那样绝大多数人都对于法治是无知的或漠然的。在整个20世纪的大部分时间里,即使有本身数量就极少的中国法学家或法律家们能够理性而自觉地追求法治,也只是他们的理想,无法得到社会普遍的认同。在21世纪,就会不同了,主张法治的法学家、法律家们将不再寂寞。他们对于法治的思考和呼吁,都可能在更大程度上得到社会的回应。经过20世纪几乎整个一个世纪的洗礼和法治的萌动,中国社会大众已经在一定程度上认识到了法治的意义。城市人口的法治意识在高涨,中国最广泛的农村人口,其法治的意识已经超过了历史上的任何时代,具有无限增长的生命活力。国家权力层面也会更加理性地对待法治,甚至会自觉地追求法治。民众法治意识觉醒的进程与起而追求的脚步已经伴随新世纪的钟声在中国的大地上震响。自觉认知的法治将以史无前例的速度向前发展。这是21世纪法治建设与20世纪法治建设的重大差别之一,也是21世纪中国法治的重要特征。

2.以市场经济为基础

    法治都是以市场经济作为基础的。但是中国的法治建设,也如同其他国家一样并不是在市场经济已经建立的基础上启动的。所不同的是其他国家在走向法治的过程中,似乎从来就没有担负过象我们这样繁重的经济体制改革任务。中国的法治将在改革自然经济和计划经济,走向市场经济的过程逐步形成。中国法治的启动点,不同的学者会有不同的看法。在我看来,中国法治的启动点,可以认为有两个,最早一个应当确定在清朝末年,也即是20世纪初。那时中国的经济是以农业为主的自然经济,也不是市场经济。那时为什么会有启动法治的动机呢?那是中国的内忧外患所决定的。在内在方面,封建制度已经走到可尽头,如果不进行革命性的变革,它就难以自拔,所以必须对包括法律制度在内的整个封建制度进行变革。在外在方面来看,中国从鸦片战争以来,经甲午战争,饱受了西方资本主义国家的侵略,力图师夷以制夷,变法以自强。其中也就包括要学习和借鉴外国的法律制度,走资本主义的法治之路。中国法治在清末启动后,并没有自发的走下去。清末、北洋军阀、国民党各个时期无不处于极其激烈的政治冲突,乃至国际冲突之中,法治建设无可奈何地让位于了战争。直至1949年,中国的经济在频繁的战争之中也没有进入市场经济的状态,官僚资本主义的经济倒是在中国大行其道。广大农村的自然经济与封建的买办经济、官僚资本主义经济混杂交织在一起,与真正的市场经济体制相较,还有很远的距离。法治在中华民国时期也没有得到良好的发展。

     在1949年以后,这时中国的法治建设又有了新的希望。但是当时的中国经济又在恢复重建中走上了计划经济的道路。旧的自然经济的痕迹还十分明显。从未经历过市场经济的中国实行计划经济显然是违背经济发展规律的。在自然经济之上建立的计划经济它也同样不可能为法治提供必要的经济基础。政治上,一个个重大的政治运动又使法治建设长期被搁置,甚至还遭受到了前所未有的批判。直至发生了文化大革命那种严重的内乱。法治受到了极为严厉的否定。1978年宪法和中国共产党十一届三中全会关于进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发扬社会主义民主,健全社会主义法制的口号才被提了出来。经济体制从计划经济、有计划的商品经济走向市场经济的经济改革在摸索中开始启动,法治的火炬才在倡导“法制”的基础上被重新点燃。也正是基于计划经济和文化大革命给中国人民和国家所带来的灾难性后果,中国人民才意识到必须走市场经济与依法治国的道路,法治才在一片废墟中重新启动。
到20世纪末,中国宣布市场经济体制已经初步形成,如果说这一估计是正确的,那么它也不意味着中国市场经济体制已经全面建立或十分完善,更不意味着市场经济已经完全建立。新的21世纪中国必然担负着进一步完善市场经济体制,发展市场经济的任务。中国法治的启动是以市场经济为基础并与市场经济的启动大体同步的,中国法治的发展也必将以市场经济为基础并与中国市场经济的发展大体同步。

     可以预期的是,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后的中国,其市场经济必将因与国际经济的一体化交流而得到重大的发展。与之相适应,中国法治也必将随之发生一系列新的变化。如果说中国20世纪的法治是在缺乏市场经济基础的法治建设或者是在启动市场经济建设中的法治建设,那么21世纪的中国法治必然是在市场经济体制得以初步建立的基础上的法治。这就与20世纪的法治建设形成鲜明的对照和它自己的明显的特征。

3.与民主政治相共生

     政治民主是法治的基础。法治建设并不一定要在完善的民主基础才开始启动,它完全可以而且也正是与民主政治同步推进的。其实,在世界各国,法治的形成过程,也是其民主政治建立的过程。中国20世纪初的法治是在与专制相纠缠,甚至借助于一定的专制体制,又与专制进行斗争中起步的,它与专制结下了畸形的“不解之缘”。其发展基本上是在政治民主创立的过程中进行的。20世纪在中国历史可以说是中国从专制走向民主的历史,也是从人治走向法治的历史。而21世纪的情形将与此迥然不同,政治民主将与法治同在,同步发展,彼此互动共振。

     深入历史之中,我们可以清楚地看到,在20世纪前半页,中国清朝末年,虽然建立了大量的法律制度,但是由于其政治上的专制统治,必然严重地制约民主政治的发展,法治只能是梦想而不会成为现实。在北洋军阀和国民党政府时期,民主依然不可得,专制统治同样成为了中国法治发展的桎梏。在20世纪后半页,中国共产党在政治上的失误又使法治建设根本就无法启动。及至改革开放以后,中国的法治才获得了新生。民主政治逐步露出端倪,并蓬勃发展。一些在历史上不可想象的民主现象成为了社会现实。应当认为,近20年来,中国民主政治取得了重大成就,中国法治建设也结出了极为可喜的成果。法治随着民主的发展而发展。

    21世纪中国的民主政治将以20世纪末的民主政治作为基点,进行新的发展。随着中国对于国际社会的积极参与,以及在国际社会作用的加强,中国的民主政治必将吸收包括西方资本主义国家的民主政治的积极因素在内的政治文化,而形成社会主义新的民主政治。21世纪的中国法治,既以20世纪的民主和法治成就为基点,也有21世纪民主政治的新的发展作为动力,可以相信,必然会得到更加迅速的发展。中国在21世纪的法治建设与民主政治建设是同步共生的,它们相互促进、彼此互动、协调共振。21世纪的法治也以这一特征与20世纪的法治相区别,并使法治在民主政治一道进步和完善。

4.与世界法治相沟通

     20世纪中国的法治建设呈现出现法律制度与法律文化的固有与继受的二元分立与冲突。机械固守中国法律传统的人,坚持中国传统的法律文化,拒绝来自西方的法治。其典型的代表就是对于法治本土资源的过分强调,始终抱定传统不放,以中国既有的法律文化中有着包治百病的良方。将传统法律文化视为解决中国法治问题的最佳良策。简单继受西方法律文化的人,又自觉不自觉地忽略了中国传统法律文化和西方法律文化的中国化问题,使西方的法治观念无法在中国立足。其两者都主张法治。他们都以拯救中国作为自己的出发点,以中国的法治化为归宿。保守的固有文化论者,拒绝与世界进行法治交流。机械的继受论者又没有与世界进行真正的法治沟通与交流。因此,可以说过去中国的法治建设主要是封闭地进行的,即使是那些借鉴西方立法而建立起来的法律制度,也是封闭于自身所认知的需要,满足于为我所用的。综观近百年历史中国法治始终缺乏与世界对话与交流的意识与行动。这种情形与中国的历史背景有关。中国在清末以前一直以东方帝国自居、自称。直至西方的大举入侵也没有能否彻底改变中国人所具有的这种自大心态。被迫开放以后,法律依然是立足于自我,并满足于自我的。排拒世界似乎始终在或多或少的量度上影响和制约着中国法治的发展。

      21世纪的中国将是在更大的范围和幅度上参与世界活动的国家,将以历史上从未有过的风貌出现在世界上。她将更多地与世界对话,和世界交流。现代世界的发展也给各国提出了交流与沟通的使命。未来世界在经济上的全球化或者一体化发展,为法治的交流提供了便利也提出了要求。中国作为一个世界人口最多的发展中国家,必须与世界交流。这种交流会涉及各个方面,法治也是其中的一个重要的内容。在法治的沟通中可以借鉴别国的成功的经验,吸取别国失败的教训,也可以将自己法治发展经验贡献给世界,为别国所吸收。法治的与世界沟通就是要让中国的法治在广泛借鉴和吸收各国经验教训的基础上迅速发展,也使中国法治能为世界各国所接受,并为世界法治的发展作出中国法治的应有贡献。



 
卓泽渊 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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