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十.法治国家的世纪旅程
法治形成不是一个时间点,而是一个时间段,是一个过程或者期间。法治形成,恰如法治的准备与起步一样,不是一个绝对的时间点。法治形成,是一个社会过程,它需要的是一个时间区间,而不是一个简单的时间点。它是两个时间界点中间的整个时间段。法治建设是一个重大的社会工程,其运作过程的阶段划分得遵从社会发展的逻辑,得受若干意料之内或者意料之外因素的影响。阶段划分中,如果一定要找出一个具体的时间界点,那也只是一定相对确定的时间界点而已。基于这种认识,我才认为,中国法治国家形成的时间区间大体为2010—2050年,其完善的时间区间大体为2050—2100年。法治国家的完善区间也就是法治社会的形成区间。因此,我们完全有理由说,新的21世纪,对于中国来说,是一个法治的世纪,是一个国家全面法治化的世纪,是一个建设法治国家的世纪。
从现在的2001年到2050年这一期间,乃至从2050年到2100年,中国法治将如何发展,能否在这个期间形成法治国家,形成法治社会,我们可以在这世纪之初作一个简要的管豹之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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