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的理论基础并不仅是法学家和法学的研究对象,哲学家和哲学、社会学家和社会学、政治学家和政治学、人类学家和人类学等都从不同角度对法治进行过考察和研究。从不同的角度都可以对法治的理论基础进行概括和总结。法治也的确是一个可供多学科研究的社会现象,不同学科对于法治的理论贡献都应当被视为法治的理论基础,而不能将法治的理论基础局限于任何一个单独的学科或某几个学科。 上一页 1 2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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