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三)法治国家目标的提出
从清末到国民党统治在大陆的结束为止,应当说,中国向西方移植的法律法规已经不少了,而且经历了至少半个世纪,为什么在中国还未建立起真正的法治呢?
真正法治的建立,是社会经济、政治、文化等多方面综合发展的自身要求,是社会发展的顺理成章的结果,而不是靠简单的模仿、抄袭就能成功的。中国之所以长期未能建立起真正的法治,关键就在于,当时的中国缺乏建设法治的社会根据。从经济上看,中国的经济一直是农业经济、自然经济,而不是作为法治基础的工业经济和市场经济;从政治上看,中国的政治长期是专制集权统治,而不是作为法治基础的民主政治;从文化上看,中国的文化,几乎一直是封建文化,集权 、特权、宗法等传统观念没有被摧毁,民主、自由、平等等社会文化尚未形成,而现代法治却是以民主、自由、平等等为文化、思想基础的。
(2)有机械模仿,无整体共进
在长达一个世纪的历史过程中,中国本着师夷自强、与万国同制,赶上先发达国家的理念,竭力学习西方列强。或是在法律规范上抄袭,或是在法治组织上模仿,不一而足,但终未能建立起中国先进分子所期望的那种法治。这又是为什么?
法治是一个整体。是一个由法治原则、法治制度、法治组织、法治观念、法治过程共同构成的整体;是一个由合乎法治要求的立法、执法、司法、守法、法的监督共同构成的整体,甚至是法治内部各元素及其机制与社会协调统一的整体。它需要各个要素的共同作用和有机协调。任何一个方面或几个方面的发展,都不可能带来真正的法治。法治发展过程应是其内在各要素的整合发展过程,是其内在各要素的一体化共振共进过程。法治是一个内在有机联系的系统,不是简单的机械模仿就可以建立的。通观中国近百年的法治建设,不能不说缺乏整体共进,是中国法治未能达到理想目标的重要原因之一。
(3)有先锋引导,少民众基础
中国法治的百年发展都是由先锋引导得以推进的。其引导的历史可以作两段来分析。
然而,在除今而外的漫长历史中,中国法治竟然未能在这些先锋的引导下顺利建立,原因何在?
(4)有羡鱼织网,无迎头赶上
中国法治建设启动的历史原因是多重的。或许是为了主动变法,或许是为了被动图存,都可以肯定,其中包含着中国仁人志士对法治的向往;包含着中国仁人志士谋求与万国同制的理念。
上一页 1 2 3 4 5 [6] 7 下一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