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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法治建设的艰难课题

    
   一个时期以来,我们似乎忽略了在中国法治建设中,最不应该忽视的重大问题之一,也是中国法治化中重大的难题——中国农村的法治化。我国农村占有最广大的地理区域,为中国领土面积的90%以上;拥有最多的人口,占中国总人口的80%以上。农村是最基本生活资料的终极来源,农业在整个国民经济中具有基础地位。可以断言:没有中国农村的法治化就没有整个中国的法治化。如果对此问题没有清醒的认识,不从法治建设一开始就予以足够的重视,那么我们就会犯历史性的重大错误,中国的法治建设就不可能成功。

   我们必须十分清醒地认识到,就是我们的城市,也还不完全具备建设良好法治的客观条件,还需要我们做很大的努力。而农村进行法治建设将更为艰难,尤其应当引起我们的重视。那么,农村法治建设的障碍因素究竟有哪些呢?我们应在哪些方面作出努力呢?

   第一、农业生产力低下,特别是贫困,是农村法治建设的首要障碍。这就要求我们发展农村生产力,使广大农民脱贫致富,为中国农村法治建设提供坚实的物质基础。

   我国农业生产基本上还是靠人力,机械化程度较低。一些农村劳动力的非农业化倾向,使农村劳动力“女性化”、“儿童化”和“老年化”。农村劳动力的状况必然影响农村生产力的发展,影响农村的脱贫致富。到20世纪末期,我国除了在此前刚刚脱贫的农村人口外,我国尚有相当数量的农村人口仍然处于贫困线以下,还未解决温饱。这些尚未脱贫的人口大多居住在深山区、石山区、荒漠区、高寒山区、黄土高原区、地方病高发区和水库移民区,地域偏远、交通闭塞、生态环境恶劣、经济发展缓慢,他们的脱贫与其他脱贫者相比较,更加困难。解决这部分人口的脱贫问题,是扶贫工作中难啃的硬骨头。近几年,虽然扶贫投入越来越多,但贫困人口减少速度越来越慢。那些已经脱贫的人口如果其再生产、再发展问题没能得到很好解决,极有可能再度陷入贫困之中。

   农业生产力低下,极大地阻碍了农村经济的发展。农村经济不发达,或者不能达到相当的发达程度,农村的法治建设就会因缺乏必要的经济支持而受阻。  

   第二、农村市场经济体制尚未建立,使农村法治建设缺乏经济基础。这就要求我们加速农村市场经济体制的建设,使农村的市场经济融入整个市场经济的大潮,为农村法治建设创造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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