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我国行为法学基本问题试解
基于以上认识,行为法学研究的进一步发展,应当注意两个方面的研究。第一,应当继续加强基础理论研究。在基础理论研究中,注意对其成果的系统化与定型化,使其进步的历程前后相继,避免对已经获得的研究成果进行重复研究,减少行为法学研究上的“劳动力”资源浪费。为此,编撰《行为法学》的教材类读物就势在必行。它们既可以为行为法学研究者提供可以参考的基本认识,也可以对学术理论界乃至整个社会宣传行为法学。第二,应当继续加强现实问题研究。在现实问题研究中,首先应当是重大的现实问题研究。总结以前的情形,在以后似乎应当使这种研究的论题更加集中,甚至不妨每年确定一个或者两个核心论题,完成一批成果,为有关决策机构提供理论支持。在服务于市场经济,服务于依法治国为核心的法制建设的同时,推动行为法学乃至整个法学的发展。
(本文发表于《现代法学》1998年第5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