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让生命受到珍爱与尊重
2001年3月,江西萍乡发生特大烟花爆竹爆炸事故,死亡33人,河北石家庄大爆炸,死亡100多人。4月,陕西韩城小煤窑矿井事故,死亡48人。7月,陕西农民因爆炸事故,死亡70人;广西柳州因坠车事故,死亡79人,广西南丹锡矿透水事故,死亡81人;上海龙门吊事故,死亡36人;徐州煤矿爆炸,死亡92人。8月江西萍乡烟花爆炸,再次死亡27人;11月山西9天5起煤矿瓦斯爆炸,85人死亡。到了2001年的12月底,居然江西又发生烟爆竹爆炸案,让60公里以内的人感到震荡,很多人不明生死……
2001对于中国几乎可以说是爆炸不断的一年,事故频发的一年,生命极为不幸的一年。多少生命就在这爆炸与事故中消失了。他或者她,也是某两位老人的儿子或者女儿,也是某个男士或者女士的妻子或者丈夫,也是某个可爱孩子的父亲或者母亲,也许还是三个五个男男女女的兄弟姐妹,也许是许多许多人的朋友……在这爆炸声中他们走了,走得如此的匆忙,来不及与亲人与朋友说声再见,甚至没有一声的叹息与悔恨,就走了。他们也是如同我们一样的人啊!我们能摸着良心拷问我们自己吗?我们能翻开法律的文本正视自己吗?我们能面对同类生命的无谓牺牲而麻木不仁?
生命为什么竟然是如此之轻?轻得比鸿毛还轻,轻得没有了分量,甚至不如空气,不如空气中的丝丝微尘。在新年钟声即将敲响的时候,我们心底有的是抑制不住的悲哀。我们不是早就有处置与防范易燃易爆物品的法律法规吗?我们不是早就有防范与禁止责任事故的法律法规吗?我们不是早就有解决社会矛盾的法律、法院,以及一切司法与执法的机关么?我们不是早就在生命丧失的痛苦之中痛下决心要坚决依法办事,防止爆炸事故等的发生么?为什么?为什么?为什么我们中某些有权有责的人,其心灵中就没有那一丝的善良,伸手去给灾难一点制约?为什么我们还能心安理得地高谈阔论……也许老百姓会说,我们手中没有权力啊!可那些手中有权有责的官僚们,你们在干什么?难道如我等也仅仅是以没有权的辩解,而让痛苦从我等的头脑中轻轻闪过?
逝者足可悲,他们或许真正去了天国也未可知。而真正生活在精神地狱中的却是生者,他们要经历失去亲人的痛苦,至少是失去同类的悲悯。他们拥有的是不尽的思念,和千百次万没有任何回应的呼喊。多少人能理解失去亲人者心灵的哀歌?又有谁能给失去亲人者家人团聚、相亲相爱的欢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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