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治] 从“警察”观念说起
乘坐的士或者招手可上的中巴,每当你在街道或者闹市下车时,司机或者售票员常常会对你说“这里不能下,傍边有警察。”当你要求司机开快车、逆行、闯红灯、违章转弯等,他们也许会告诉你,“不行,因为前边有警察”。
“有警察”,而不敢随意停车下客,不敢随意违反交通法规和规则,这说明了警察的意义。警察是交通法规和规则的专职维护者,因为有了他们,交通秩序才有了保障;才少了许多交通法规和规则的违反者;才减少了许多交通堵塞和交通事故。“有警察”就不敢随意停车,说明警察已经具有一定的权威,这是令人欣慰的。
“有警察”而不敢随意停车,很容易使人联想到在没有警察的时候将会怎么样。没有警察是不是就可以随意停车,就可以不顾交通规则或者交通法规而逆行、闯红灯、违章转弯等呢?显然说话者是没有排除这种想法的。在事实上,有的驾售人员正是以这种心态来对待的。只要见不到警察,似乎就没有了交通法规与规则。他们想在哪里停就在哪里停,想往哪里开就往哪里开。
“有警察”,是驾售人员对顾客的“歉意的解释”。因为在顾客要求停车时,司机不停车,用“有警察”来解释往往可以获得顾客的理解,使顾客不必抱怨司机未能在其最近便的地方停靠或行驶。这种“警察”观念,已经不仅是驾售人员的,而且也是顾客,他们有着共同的认识与观念。为什么驾售人员不用此处停车可能造成堵塞或事故来解释呢?原因既简单也复杂。
“有警察”而不敢违章,不是因为别的,而是因为司机,可能会因违章而受到警察的责罚,所以才不敢违章。如果警察没有权威的惩罚权为后盾,又有多少驾售人员自觉地依照交通规则而遵章守纪呢?没有试验过,想必也没有哪一个城市敢于做这样的试验。否则付出的就会有若干财产,若干的健康,若干的生命。
“有警察”而不敢违章,也说明,警察未能得到社会的真正理解。因为司机不违章,实非其本愿,而是因为“有警察”——害怕警察。至于警察是否公正,他们同样是怀疑的,或者是不过问的。甚至,在他们看来,警察也是不公正的,因此才对警察避之犹恐不及。这就反映了人们畸形的法律意识。警察中有个别违法者或不能严格执法者,但是就警察们来说,则是应当被肯定的。
当然,“法律”与“警察”毕竟不同。认识人们对待警察的态度,也许会给我们考察人们的法律意识等有一些启示或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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