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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 社会改革中的法律秩序

    
法律秩序既是静态的模式,也是动态的过程。法律秩序要在社会中发展更新,需要一定的社会动力。在若干社会动力之中,改革无疑是最强大的力量。在社会改革中,法律秩序确认、维护、推进着社会改革的同时,自己也进入一个又一个新天地,获得新的形式和新的内容。社会改革的不断发展会对法律秩序提出不断更新的要求。法律秩序的发展也是社会改革发展的要求。社会不同方面的改革会引发法在不同方面的发展。因为不同的社会方面原本就有不同的法在调整。一旦改革进行了,原有的法就存在过时,需要革新的问题。法所作出的与社会改革相适应的变革,也会引起相应的法律秩序变革。在社会改革——法的变革——法律秩序变革的过程中,法律秩序发展了,更新了,新的法律秩序就会建立并走向新的完善。

(《检察日报》2000.2.3发表时题为《社会改革与法律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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