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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经济宏观调控的法律规制探析

    
一、市场经济宏观调控法律规制应有的基本功能

     对市场经济宏观调控实行法律规制的目的在于,根据市场经济的客观要求,运用法律手段调节宏观经济的各个要素及其相互关系,为市场经济的国家宏观调控提供基本的法律准则,实现政府经济宏观调控的法治化,使社会经济总量大体平衡、经济结构基本合理,以保证社会经济的持续、快速和健康发展。为了达成这一目的,规制市场经济宏观调控的法律应发挥以下的基本功能。

(一)保证经济的持续、快速和健康发展

      要保证经济的持续、快速和健康发展,就必须运用法律调控社会经济总量,保证其大体平衡;调控社会经济结构,保证其基本合理。

      1、调控社会经济总量,保证其大体平衡。任何大的经济波动都是由社会经济的总供给与总需求的严重失衡所导致的。法律应在社会总供给与总需求的动态运作过程中对社会经济总量予以及时、有效的调控。

      从财政法的角度讲,当社会总供给与社会总需求失衡,国家就应当通过财政法律控制财政收支规模,调节社会总的供求关系。具体地说,在社会总需求过量时,国家就应当依据财政法规紧缩支出,减少社会需求总量;在社会供给过量时,国家就应依据财政法规扩大支出,增加社会需求总量。

      从金融法的角度讲,国家可以运用金融法律手段,通过中央银行控制货币发行数量、资金利率、准备金数量、再贴现率,甚至通过中央银行买卖有价证券等来调节货币供应规模和贷款规模,控制货币供应总量,从而控制社会总需求,使社会总需求适应社会总供给,保持二者的协调与平衡。

      从税法的角度讲,国家可以通过税种、税目、税率、起征点等的调整,刺激或抑制社会需求和社会供给。

      从价格管理法的角度讲,国家可以依法采取限制价格政策或保护价格政策,调节社会需求与供给的关系。

      从收入分配法的角度讲,国家可以通过最低工资法、工资税法或个人收入调节税法或个人收入所得税法、社会保障法等,影响社会需求,等等。

(二)实现政府经济宏观调控的法治化



二、市场经济宏观调控法律规制形成的法律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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