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治:2005的记忆
制定民法典,可以说是中国目前最为重大的立法任务。鉴于制定民法典的工程浩大,我们选择了分步推进的立法方案,物权法立法就成为了民法典制定工作的第一步,也就是极为重要的一步。为此,中国社会进行了广泛的讨论,各种观点纷纷发表,一时间热闹非凡。
地域歧视,是一种特殊的社会歧视,它侵蚀着平等,也危害着和谐。积蓄已久的社会问题终于暴露出来,并转化成为法律的诉讼。中国首起地域歧视案,在河南立案并开庭审理。案件终会有终结,但是地域歧视却不会因诉讼的终结而终结,地域歧视的问题还会在很长的时间成为严重的社会问题,需要我们去思考与克服。
税收,涉及千家万户。2005年的个人所得税立法大讨论,展现了各种思想与观念,也反映了走向成熟的法治理性。各个阶层、各种收入群体都发表了自己的见解。不同群体之间的利益均衡,国家与公民之间的利益安排都在这里被重新审视。税收立法是利益的一次博弈,也是民主的一次展示。
公共权力应当如何行使,社会管理应当如何进行,不意之间竟然创造了105次违章,其所反映的问题是值得我们深思和探究的。
自古以来,不知道有多少冤假错案发生,历史发展到今天虽然依然难以彻底免除,但是尽一切可能防止冤假错案的发生,则是我们的重大责任。湖北的佘祥林被指控杀人犯罪,在被关押了10多年之后,被指称其杀害的妻子重新出现,他获得了新生,但是逝去的年华已经无法追偿,曾经的伤痛永远也难以康复,我们应更多地做点什么的反思,中国的大地上回荡。
公权与私权的界限究竟在哪里,黑龙江强制婚检立法又引出了新的论争。看似简单的婚检问题并不简单,它反映着国家与公民的关系,社会与公民个人的关系,个人与个人的关系,地方立法与中央立法之间的关系,公共权利与私人权利的分野,反映着一个社会的自由、人权与法治。
历史也许就是在各种论争中发展的。生命伦理,经历了千百年的锤炼,到现代才有了如此丰富的积累。2005年的胎盘买卖又引发了关于生命问题的科学、伦理、法理的再探讨。生命的尊严,人身的尊严,是利益的追逐之间如何平衡,传统与现实如何协调,都需要我们审慎地对待。
同情与怜悯,是人类的美德,救人一命胜造七级浮屠的传统美德与舍己救人的现代精神都给人们提出了见义勇为的要求。然而四川崇州见死不救案的发生,却折射出法律与伦理的大冲突,引发的大讨论也表现了相关的认识分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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