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的价值实现初探
人类有邪恶,人类仇视邪恶,法正是人类摈弃邪恶、战胜邪恶的锐利武器。人的邪恶只是人畸形发展的结果。但是人的畸形发展却是难以完全避免与彻底杜绝的。人类的恶,从出现以来也就从未绝迹。损人利己、巧取豪夺、以强凌弱、杀人越货,虽然一直为人们所不齿,但是人类自从有了自私的观念之后,就从未消除过。灭绝人性的人可能为祸百端,善良之辈也可能有一时之恶行。人类的恶行一产生,人类就谋求将其予以消灭,但是历经千百年的努力,人类不仅未能将其消灭,而且罪恶越来越发展到了无以复加的地步。人类在社会的发展中终于发现,制止罪恶发展的一个有效武器是法。法远比其他任何控制手段都具有更强的外在约束力。邪恶的存在,是法存在的前提条件之一;对于邪恶的仇视,是人类运用法的重要动因。法能够战胜邪恶,实现安全、秩序、公平、正义的价值,正好能满足了人类的相关需要。人类也就为着对邪恶的否定,而期盼并追求法的价值实现。
在恶行不断的人世,如果人类没有美好的追求与恶行相对抗,罪恶不知要发展到何种严重的程度。人类美好的向往是每一个人内在的抗拒罪恶的武器,是人的整体要制裁个别罪恶之徒的心理依据,也是人们在制裁邪恶上能形成共识的认识基础。在总体和本原的意义上,人都是向往美好的,都有美好的向往。法正是达成美好向往的途径。法的价值中就包含着人类对自由、平等、正义、全面发展等的向往。面对邪恶,人类总是想方设法将其制止。自从邪恶一产生,人类的理性就指引和昭示人们,努力地谋求驱逐邪恶的手段。人们找到了道德,使用道德的荣辱、善恶等准则来调整人们的内心,使人们去恶扬善。人们找到了宗教,发挥宗教对于人心的控制作用,抑制人性的丑恶,张扬人类的善性与善行。人类找到了法,法被赋予了自由、平等、正义等人类的美好期望,对于恶行采取有力的外在强制措施予以禁止。对于美好的追求,是人类谋求法的价值实现的重要动力。
人类在理性的指导下,对邪恶的仇视,对美好的向往,就是人类追求法的价值实现的主体动力。
2、实现法的价值理想
人类有着自己关于法的理想,人类为自己关于法的理想的奋斗过程包含着众多法的价值实现的过程。或者可以说,人类法的理想的实现过程是由无数个法的价值的实现过程构成的。
人类法的理想的内容也是十分丰富的。秩序、自由、平等、人权、民主、法治、正义、人的全面自由发展,等等,都是其构成部分。为了这些理想的实现,人类将永无止境地追求。就特定的个人来说,则可能耗尽其整个人生和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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