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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反酷刑立法的现状与走向

    
二、中国反酷刑立法的未来走向

1.反酷刑的立法将更加具体。

中国的反酷刑的立法存在着比较粗略的问题。这与整个中国立法历史上的宜粗不宜细的指导思想有关。随着法治的深入发展,这一立法指导思想也将逐步得到修正。更加细密的反酷刑立法将会产生。以前比较粗略的反酷刑的法律规定也将在中国法治的发展中得到进一步的具体化,具有更大的可实施性。反酷刑将不仅仅是一个原则或者口号,而会逐步成为一系列具体的制度和规范,使各种酷刑行为都受到应有的法律制裁。

2.反酷刑的立法将更加全面。

由于目前的反酷刑立法过于简略,有一些酷刑行为未能被明确纳入依法反对的法律规定之中,出现了反酷刑立法上不应有的疏漏。我国反酷刑主要集中在反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尤其是警察、法官、检察官的酷刑行为上。这是对的,然而对于其他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酷刑行为,缺乏严格的法律禁止。在未来,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施用酷刑的犯罪,将被纳入中国依法制裁的范围。精神酷刑,是酷刑的重要形式。我们既有的立法对此重视不够,甚至予以了不应有的忽略。随着人权认识的深化和保护措施的强化,精神酷刑的问题,将被纳入反酷刑的视野之中,加以专门的禁止和打击。

3.反酷刑的立法将更加有效。

中国已经开始了自己的法治和法治国家建设,但是有法不依的现象还是客观存在的,这也是中国社会的现实,但是随着整个法治的发展,和全面的有法必依,反酷刑立法必将被有效地贯彻实施。过去那种对于酷刑犯罪的宽容状态将得到极大的改观。过去在反酷刑问题上存在的缺乏程序保障的问题将得到进一步的解决。比如律师在反酷刑上的作用,酷刑受害人的申诉控告的途径,都将有重要的改善。

——作者应欧盟邀请与其他十五位中国学者于2002年10月16-20日在哥本哈根参加了“中欧人权组织与反酷刑国际会议”。该文是作者在大会上的主题发言。在大会之后,作者作为“反酷刑”分会场主席与丹麦的另一主席共同主持了反酷刑议题的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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