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凝重而昂扬:公民权利与法治发展
五、公民权利的历史性进步
(一)公民权利实现的条件在不断改善
最近这二十多年以来,我国各个方面都取得了极其重大的发展。按照中国共产党“十六大”报告的总结,目前的我国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改革开放取得丰硕成果,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和精神文明建设成效显著,人民生活总体上达到小康水平。目前是我国综合国力大幅度跃升、人民得到实惠最多的时期,是我国社会长期保持安定团结、政通人和的时期,是我国国际影响显著扩大、民族凝聚力极大增强的时期。这些进步,当然也为我国公民权利的实现创造了空前的社会条件和现实基础。随着中国社会的进步和繁荣,我们完全有理由相信,未来的中国公民权利一定会更好。
(二)公民权利保护的立法在不断完备
首先,从现行宪法来看。现行的1982年宪法,它本身就有许多保护公民权利的规定,在近年来,宪法又从以前的不可实施的状态中走了出来。宪法的司法运用日益得到司法机关的认可,司法机关已经根据宪法的规定而作出了一些保护公民权利的司法裁决。
其次,从行政立法来看。我们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为公民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提供了“民告官”的程序保障;《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则规范了国家行政机关对于公民的行政处罚行为,在规范行政行为的同时,有效地减少了国家行政机关侵犯公民权利的可能性。
再次,从刑事立法来看。1979年颁布,经过1997年再度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有专门的法律规定保护公民的人身权利和民主权利(第四章),以及经济权利(第五章)等。1979年颁布,经过1996年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除了为保护公民权利提供法律程序之外,比中国历史上任何刑事诉讼法律更加重视对于犯罪嫌疑人、刑事被告人和证人更多的人权包括公民权利的尊重和保护。
最后,从民事立法来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等民事立法为公民在民事方面的权利保障提供了基本的法律依据与准则。更为有效地保护公民权利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正在拟制之中,相信,随着民法立法的健全,公民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其中包括人格权利,名誉权利,荣誉权利、姓名权利等会得到更好的保护。
(三)公民权利实现的程度在不断提高
在人身权利上,公民的生存、生命、健康权利获得了前所未有的保障。中国新的刑法、刑事诉讼法为中国公民权利的保护提供了新的法律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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