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治腐败:确保政治清廉,实现人民民主
根治腐败的目的在什么?有的人认为,目的在于消除腐败;有的人认为,目的在于保障社会健康发展;有的人认为,目的在于保障提高我们党的领导水平和执政水平。。。。。。我认为,根治腐败的目的在于确保政治清廉,实现人民民主。
综观国内一些媒体发表的观点,不外乎,“反腐败的目的是消除已经产生的腐败和避免产生新的腐败。”(见《人民网》2002年3月14日邢国超:《两会建言 弄清产生腐败的原因制定反腐败策略》)。“反腐败的目的,不是......,而是为了保证社会健康发展”(《官员话安徽:要形成遏止腐败现象的氛围》(人民网2000年12月19日)。以及“反腐败的目的,是为了增强我们党拒腐防变的能力,增强我们党的凝聚力和战斗力,进一步提高我们党的领导水平和执政水平。”(深圳明镜网:《知识问答》),等等。
他们的这些见解都没有什么错,但是他们都舍本而逐末,未能把握根治腐败的根本目的。根治腐败的目的理当定位在两个层面,即确保政治清廉和实现人民民主,其中最基本的是确保政治清廉,最根本的是实现人民民主。
一、根治腐败,基本目的在于确保政治清廉
根治腐败的基本目的,在于确保政治清廉。政治清廉与否是一个国家或社会,管理得好坏优劣的决定性因素,也是一个国家和社会能否持续地稳定发展的根本保证。凡是腐败横行得以长期延续,都难免会发生公正缺失、民怨沸腾、天下动乱的悲剧。
腐败会影响权力的正常运作。权力的正常运行,是权力存在和发挥作用的最基本要求。任何腐败都无非是利用权力或准权力对于权力与财富的非法攫取,并以牺牲政治清廉作为代价。政治一旦没有了清廉,政治的运作就会就因腐败而难以顺利进行。政治运行的性质、效率、后果都会受到严重的影响。
腐败会败坏政纪政风。权力的运作要有良好的信誉作为保证。只有具有良好信誉的政治,才是具有权威的政治。政纪政风是政治廉洁得宜维系的基本保证。所有的腐败都一定是对政纪政风的败坏。因为,如果不与政纪政风相冲突,腐败就不是腐败。腐败最直接的恶果就是对政纪政风的损害。
二、根治腐败,最终目的在于实现人民民主
确保政治廉洁是非常重要的。但是确保政治廉洁,还不是反对腐败的最终目的。实现人民民主才是根治腐败的最终追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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