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后 记
在我申请博士学位的文件中,所列博士论文题目为《法的价值总论》。其时,我正准备出版《法的价值论》(法律出版社,1999年版)一书,经向有关部门咨询,我可以该书的有关学术成果修改辑集成一部完整的博士论文,提交答辩。但当我与我的导师李步云教授和韩延龙教授谈起的时候,他们认为,我应当在该书的基础上重新写作博士论文,并应超越自我。带着对导师的无限感激,我欣然接受了他们的建议,重新构设我的博士论文。
他们所确定的目标实在是太高了。要在一个段时间内超越自我,绝不是一件轻易而举的事情。尤其是在法的价值这种难度颇大而自己又认知有限的课题上,从某种意义上说,超越自我甚至比在某一个方面超越别人还难。正当我奋力而为的时候,研究生院有关部门告知我,还是以申请文件中所列的题目提交博士论文为好。于是我在征得两位导师同意后,在他们的帮助下,又回到以前的思路上来,将题目仍确定为《法的价值总论》,终于有了现在这一著作。尽管,就这一论文,我反复向导师请教,也得到了他们的悉心指点,但是仍远未达到他们的要求。这使我在深深地感谢他们的同时又深深地自责和内疚。
回想我以在职同等学力向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申请博士学位的历程,首先要感谢的当然是我的两位导师李步云教授和韩延龙教授。同时还必须感谢一向关心和帮助我的刘瀚教授、刘海年教授、信春鹰教授、夏勇教授;感谢与上述许多老师一道参加我专业课综合考试并给我以教导的赵震江教授、吕世伦教授。在旅居北京一年的学位课程的学习期间,李林教授、张兴宝教授、胡云腾教授给了我深厚的友谊。研究生院的苏艳华、文学国、许振中、任华梨老师,法学研究所的黄儒贤老师和谢海定同志等都给了我极大的帮助,在此谨向他们表示由衷的敬意和深深的谢意。
特别要感谢的还有我任教的西南政法大学的领导、老师和同事们,他们为我的学习提供了很多方便,尤其是法理教研室的老师和师兄弟们,他们都给了我极为重要的理解、支持与帮助。
在申请博士学位的历程中,我收获的不仅是知识,更有无限的情谊。尤其是这些弥足珍贵的情谊将永远是照耀我心中的阳光,具有无限的价值,足以使我终生感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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