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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贴子最后由卓泽渊在 2002/02/10 09:41am 编辑]

                 

    本著作是在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李步云、韩延龙教授指导下我所写作的博士论文。论文于1999年10月提交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2000年1月通过答辩。本人于2000年6月获得法学理论博士学位。论文于2001年9月由人民出版社出版,2000年月被《中国人文社会科学博士硕士文库》编辑委员会公告,以优秀博士论文入选《中国人文社会科学博士硕士论文文库》。
    本文在交由人民出版社出版时,原本有题献在文稿中,如同这次的题献一样。但由于人民出版社没有允许作者写题献的惯例——这是责任编辑告诉我的,所以他们将题献取消了,我必须向我两位导师表示歉意。
    交到人民出版社的稿件中,本有答辩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如同这次转录中前面所列的“博士学位论文”封面一样的稿子。也是因为出版社认为有这么一个封面似的东西不妥,就告诉我,然后去掉了。由于我在重庆,远离北京,无法对此进行补救,以至于论文在由人民出版社出版时没有了关于答辩委员会成员的名单。这是我必须对学术界说明的,并借此向参加我的论文答辩的所有教授,表示深深的歉意和最衷心的感谢!
    将论文转录于此时,由于文本转换和本人的技术原因,有关注释被计算机略去,这是我要向所有被引证著作的作者致歉的重要问题。幸好的是还存有参考著作目录。凡有引证本网站文稿者,请以正式出版物的页码、内容包括引证为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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