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新世纪临近的时候,我们急切地想透过现实,了望未来,设计未来,这是人类普遍的心态。对于法治,我们抱有同样的心态。本着这种心理,我对21世纪中国法治的发展、特征和制约因素进行了一些粗略的探究,谨以此抛砖引玉。一、21世纪中国法治的时段预期 中国法治于20世纪初启动,经过了长达100年的由兴到衰,由衰到兴的历程。这100年的时间都可以说是整个中国法治化的准备。在21世纪即将来临的时候,中国法治开始了第二次勃兴,这是中国法治最具有现代意义和实践意义的勃兴。21世纪的中国法治,按照基本的历史轨迹,如果能够顺利发展,可以预期将经历两个阶段而得以完成。一是其前50年左右的时间为形成阶段和后50年的时间为完善阶段。如果要更具体地加以区别,我更愿意称前半个世纪为“法治国家建设时期”,后半个世纪为“法治社会建设时期”。至22世纪的到来,中国法治全面进入一个良好的法治状态。 (一)法治形成阶段——法治国家建设时期 中国法治将在未来的50年中逐步得以形成,法治国家将在这一时期得以建立。之所以如此认为,主要的思考是:中国现代化的历程将再需要50年左右的时间,中国民主化的过程将再需要50年左右的时间;中国法治的渐进发展也许再需要50年左右的时间。 中国的现代化已经开始了一个世纪,在这长达100年的现代化历程中,中国人民历尽苦难。中国法治建设启动的原因是与中国现代化启动的原因联系在一起的。中国最初的现代化并不是自觉的现代化,而是迫于帝国主义的压力,为了民族的独立而开启的。这种现代化是在外力重压下被提出和推行的,因此,这种现代化对于中国本身来说就会缺乏社会根据和社会动力,就会缺乏自觉意识和心理根据。中国法治也是在中国现代化的过程中,甚至被作为现代化的重要内容被提出并推行的。中国法治在其创建中就不具有法治的土壤。经济上的自然经济、农业经济,政治、思想、文化上的封建主义、宗法主义、家族主义、专制主义,重叠、交叉而又相互纠缠、相互包含。经济、政治、思想、文化的社会现实,成为中国现代化发展的严重障碍,也是中国法治化发展的强大阻力。20世纪的后半期,中国的传统的政治构架、思想文化都受到严厉的批判,但并没有用真正的先进的政治构架与思想文化将其取而代之。初级阶段的社会主义在经济、政治、思想、文化各个方面都表现出了不成熟性,旧的桎梏又以新的形式阻碍现代化和法治的发展。整个20世纪中国的现代化,中国的民主与法治的悲剧,使中国人民觉醒,使中国人民认识到了现代化及其法治的必由之路。 中国的民主化已经起步,然而民主的进步并不是一蹴而就的事情。几千年的专制统治、专制文化都留下了深深的烙印。在专制文化的基础上绝对建立不起现代的民主。民主如何从无到有,从少到多,不是轻而易举的变化,而是深刻的社会变革。这个变革的过程需要时间。民主的发展不仅是思想的进步,更重要的是要有制度的变革,要有社会现实的变革。考虑到中国民主已经经历的里程,再过50年的时间,中国民主的发展必将达到远比现在为高的水平。然而这个发展变革的过程是法治国家所必须的。 中国的法治建设从自发发展逐步过度到自觉发展,从少数人的自觉到大多数人的自觉,再到全体人民的自觉,需要时间。到现在,中国的法治发展正在由自发转向自觉。但自觉程度依然有待提高。就社会普遍的大众来说,法治依然是不自觉的。还需要启蒙。就政治体制与政治民主来说,民主化的道路还比较漫长,还需要时间和努力。因此,新世纪的到来并不意味着法治的实现,而是法治由准备转向形成。中国经济要达到中等发达国家的水平将是在21世纪的中叶,中国政治的民主化的完备发展也应当在21世纪中叶,中国现代化的基本完成也应当是在21世纪的中叶,因此,中国法治的形成也将会在21世纪的中叶。 (二)法治完善阶段——法治社会建设时期 中国法治经21世纪前50年的发展以后,到21世纪的后半叶,将会由形成走向完善,由法治国家向法治社会转化。这个发展历程是与中国的经济、政治、思想、文化乃至整个现代化联系在一起的。到那个时候,中国法治已经经过了长达150多年的准备和形成过程,应当说已经发展到比较好的程度。但是社会还在发展,一些新的问题还会提出来,而且在中国法治发展的同时,世界各国的法治也在发展。中国法治要不落后于时代并与世界同步发展就必须立足于社会发展的实际,逐步完善。只有这样才能使中国成为世界先进的法治国家,营造出良好的法治社会。 从法治国家到法治社会历程将是中国21世纪后半叶的历史使命。法治国家阶段,是以权力法治化,包括权力组织、权力行为等的法治化为主要内容的法治建设。在21世纪的后半叶,中国法治的使命将从法治国家建设转向法治社会建设。那时候,法治建设将担负起新的使命。其主要的努力方向将是使法治不再仅是一种社会管理方式,而且更是一种社会活动方式和社会秩序状态。法治以一种社会整体状态存在和发展。那时不是没有不法,而是任何不法的事件一旦产生,都可以循着法治的轨道和途径加以解决。法治成为中国社会的一种最普遍的社会现实。 二、21世纪中国法治的基本特征 (一)以自觉认知为前提 在理论上也许应当认为,任何一个国家的法治建设都会是理性的选择。但是就每一个具体国家的情况进行讨论,情况也许就大相径庭。中国从清末开始的法治就不是一种理性的选择。而是迫于国内外的压力,看到自己国力贫弱、政治腐败,临渊而羡鱼的结果。许多法律制度的产生都是急就章式的舶来品。完全可以说,中国清末的法治不是自觉的法治。中国其后在20世纪末期启动的新轮法治建设,一开始也是不自觉的。如果近百年,尤其是中国共产党自己领导中国30年中的种种失误,乃至那些极为沉痛的教训——大量的冤假错案,甚至一些政治领袖也无法自保或身陷囹圄或身首异处。是这些惨痛的教训,让世纪末的中国人民认识,没有法治,国家和人民都无法免除类似的灾难。是这样,中国启动了新一轮法治建设。逐渐地中国法治建设才从自发走向了自觉。 21世纪中国法治建设的社会环境,与20世纪末期就有很大的不同。在20世纪的最后20年左右的时间里,中国法治建设出现自发到自觉的过程,这个过程到现在也还没有结束,甚至才刚刚开始。但可以肯定的是整个21世纪的中国法治建设再也不会如同过去那个世纪那样绝大多数人都对于法治是无知的或漠然的。即使有本身数量就极少的法学家或法律家们能够理性而自觉地追求法治,也是他们的理想,无法得到社会普遍的认同。在21世纪,就会不同,主张法治的法学家、法律家们将不再寂寞。他们对于法治的思考和呼吁,都可能在更大程度上得到社会的回应。经过20世纪几乎整个一个世纪的洗礼和法治的萌动,中国社会大众已经在一定程度上认识到了法治的意义。尤其是在中国最广泛的农村人口中,法治的意识已经超过了历史上的任何时代,具有无限增长的生命活力。国家权力层面也会更加理性地对待法治,甚至会在自觉地追求法治。民众的意识觉醒与起而追求的脚步将伴随新世纪的钟声在中国的大地上震响。自觉认知的法治将以史无前例的速度向前发展。这是21世纪法治建设与20世纪法治建设的重大差别之一,也是21世纪中国法治的重要特征。 (二)以市场经济为基础 法治都是以市场经济作为基础的。但是中国的法治并不是在市场经济已经建立的基础上形成的。而是在改革自然经济和计划经济,走向市场经济的过程形成的。中国法治的启动点,不同的学者会有不同的看法。在我看来,中国法治的启动点,可以认为有两个,最早一个应当确定在清朝末年,也即是20世纪初。那时中国的经济是以农业为主的自然经济。那时为什么会有启动法治的动机呢?那是中国的内忧外患所决定的。在内在方面,封建制度已经走到可尽头,如果不进行革命性的变革,它就难以自拔,所以必须对包括法律制度在内的整个封建制度进行变革。在外在方面来看,中国从鸦片战争以来,经甲午战争,饱受了西方资本主义国家的侵略,力图师夷以制夷,变法以自强。其中也就包括要学习和借鉴外国的法律制度,走资本主义的法治之路。中国法治在清末启动后,并没有自发的走下去。清末、北洋军阀、国民党各个时期无不处于极其激烈的政治冲突,乃至国际冲突之中,法治建设无可奈何地让位于了战争。 在1949年以后,这时中国的法治建设又有了新的希望。但是当时的中国经济又在恢复重建中走上了计划经济的道路。旧的自然经济的痕迹也还十分明显。从未经历过市场经济的中国实行计划经济显然是违背经济发展规律的。它也同样不可能为法治提供必要的经济基础。政治上一个个重大的政治运动又使法治建设被搁置,甚至还遭受到了前所未有的批判。直至发生了文化大革命那种严重的内乱。法治受到了极为严厉的否定。1978年宪法和中国共产党十一届三中全会关于进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发扬社会主义民主,健全社会主义法制的口号才被提了出来。走向市场经济的经济改革在摸索中开始启动,法治的火炬才在倡导“法制”的基础上被重新点燃。也正是基于计划经济和文化大革命给中国人民和国家所带来的灾难性后果,中国人民才意识到必须走市场经济与依法治国的道路,法治才在一片废墟中重新启动。 到20世纪末,中国宣布市场经济体制已经初步形成,如果说这一估计是正确的,那么它也不意味着中国市场经济体制已经全面建立或十分完善,更不意味着市场经济已经完全建立。新的21世纪中国必然担负着进一步完善市场经济体制,发展市场经济的任务。中国法治的启动是以市场经济为基础并与市场经济的启动大体同步的,中国法治的发展也必将以市场经济为基础并与中国市场经济的发展大体同步。 可以预期的是,中国的不久即可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后的中国,其市场经济必将因与国际经济的一体化交流而得到重大的发展。与之相适应,中国法治也必将随之发生一系列新的变化。如果说中国20世纪的法治是在缺乏市场经济基础的法治建设或者是在启动市场经济建设中的法治建设,那么21世纪的中国法治必然是在市场经济体制得以初步建立的基础上的法治。这就20世纪的法治建设形成鲜明的对照和它自己的明显的特征。 (三)与民主政治相共生 政治民主是法治的基础。法治建设并不一定要在完善的民主的基础才开始建设。它完全可以而且也正是与民主政治同步推进的。其实,在世界各国,法治的形成过程,也是其民主政治建立的过程。中国20世纪的法治是在与专制进行斗争中起步的,它与专制结下了畸形的“不解之缘”。其发展基本上是在政治民主创立的过程中进行的。而21世纪的情形将与次迥然不同,政治民主将与法治同在。 深入历史之中,我们可以清楚地看到,在20世纪前半页,中国清朝末年,虽然建立了大量的法律制度,但是由于其政治上的专制统治,必然严重地制约民主政治的发展,法治只能是梦想而不会成为现实。在北洋军阀和国民党政府时期,专制统治同样成为了中国法治发展的桎梏。在20世纪后半页,中国共产党在政治上的失误又使法治建设根本就无法启动。及至改革开放以后,中国的法治才获得了新生。民主政治逐步露出端倪,并蓬勃发展。一些在历史上不可想象的民主现象成为了社会现实。应当认为,近20年来,中国民主政治取得了重大的成就,中国法治建设也结出了极为可喜的成果。 21世纪中国的民主政治将以20世纪末的民主政治作为基点,进行新的发展。随着中国对于国际社会的积极参与,以及在国际社会作用的加强,中国的民主政治必将吸收包括西方资本主义国家的民主政治的积极因素在内的政治文化,而形成社会主义新的民主政治。21世纪的中国法治,既有20世纪的民主和法治成就为起点,也有21世纪民主政治的新的发展作为动力,可以相信,必然会得到更加理性的发展。中国在21世纪的法治建设与民主政治建设是同步共生的,它们相互促进、彼此互动、协调共振。 (四)与世界法治相沟通 20世纪中国的法治建设呈现出现固有与继受的二元分立与冲突。机械固守中国法律传统的人,坚持中国传统的法律文化,拒绝来自西方的法治。其典型的代表就是对于法治本土资源的过分强调。并将传统法律文化视为解决中国法治问题的最佳良方。简单继受西方法律文化的人,又自觉不自觉地忽略了中国传统法律文化和西方法律文化的中国化问题。使西方的法治观念无法在中国立足。其两者都主张法治。他们都是以拯救中国作为自己的出发点,以中国的法治化为归宿。与世界进行法治的沟通与交流就被忽视了。因此,可以说过去中国的法治建设主要是封闭地进行的,即使是那些借鉴西方立法而建立起来的法律制度,也是封闭于自身所认知的需要,满足于为我所用的。综观近百年历史中国法治始终缺乏与世界对话与交流的意识与行动。这种情形与中国的历史背景有关。中国在清末以前一直以东方帝国自居、自称。直至西方的大举入侵也没有能否彻底改变中国人所具有的这种自大心态。被迫开放以后,法律依然是立足于自我,并满足于自我的。排拒世界似乎始终在或多或少的量度上影响和制约着中国法治的发展。 三、21世纪中国法治的影响因素 (一)改革与发展 到现在,中国的经济和经济体制的市场化,已经启动了许久。“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初步建立,市场机制在配置资源中日益明显地发挥基础性作用,经济发展的体制环境发生了重大的变化” 。进而提出了“进一步深化改革,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任务 。“要大胆探索,勇于创新,突破影响生产力发展的体制性障碍,逐步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 市场经济体制的完善程度制约着经济发展的速度,经济发展的状况又影响着市场经济体制的完善进程。市场经济体制与经济发展状况又分别或共同地决定着法治发展的速度与进程。中国经济和经济体制对于法治的影响,在未来的21世纪可能得到更大的显现。 如果认为经济对于法治的决定作用主要是根本上的,那么政治对于法治制约却是十分直接的。法治总是与民主政治相伴随,在不民主的政治之上断然结不出法治的果实。中国法治对于许多政治生活现象的规范,都得以政治民主化的程度作为基点。而法治对于政治生活的规范程度和水平又是一个国家法治状态的表征。中国21世纪的政治体制改革的任务还十分艰巨。近20年来,中国一直在谋求政治体制改革。政治体制方面也的确发生了重大的变化。政治民主已经成为了国家与社会的目标,然而最根本的还在于究竟实实在在地改革了些什么。 (二)冲突与互动 世界经济一体化的进程愈来愈快,世界各国经济体制与相关法律规则之间的协调日益成为了必须和现实。中国自从改革开放以来就有了自己的经济体制与相应法制怎么与国际社会的普遍规则相适应的问题。在21世纪之初这个问题会更加凸显。因为,21世纪正是在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的时候到来的,中国现有不完善的市场经济体制与世界贸易组织规则的冲突必然会现实化和表面化。其冲突与协调都会客观存在,法治建设就会出现与之相应的外在表现。如果这些冲突能够顺利地解决,法治就可能得到顺利的发展,如果这些冲突的解决受阻。法治就可能出现暂时的停滞不前或内在矛盾。 中国与世界的互动与冲突并不仅仅表现在经济的层面,而是表现在以经济为主的多个层面。政治、文化的相互影响会逐步加大。中国与世界在各个层面或者方面的冲突与互动情形将直接影响中国法治的发展。 (三)和平与稳定 现代世界愈来愈一体化,政治、经济、文化的联系愈来愈紧密。国际环境的和平与否直接影响着一个国家的发展的速度。任何时候的战争给人民带来的都只能是灾难。即使是一些不得不进行的战争也是人类无可奈何的结果,它永远都不应当是人类的期望。一旦本国或者邻国卷入战争,中国就会受到牵制,经济发展会受到影响,政治民主化进程也会受到影响,法治的发展也同样会受到影响。维护世界和平是中国的基本国策。维护和平不仅对于整个世界有利,对中国更是有利的。中国尤其需要一个安全稳定的国际环境来发展自己的经济、推进自己的民主,完善自己的法治。 如果认为国际环境对于一国的法治化具有重要的影响的话,一国自己国内的秩序状况更是与其法治的发展息息相关。在一个动荡的国家,是不可能进行法治建设的。任何国家一旦陷入混乱与动乱之中,国家和社会的注意力都会转向混乱或动乱本身。经济建设、民主政治、法制发展都无一例外地会被搁置起来。等到国内的秩序恢复,才可能被重新提起,那些因混乱或动乱而破坏的法治还必须加以重建。中国要推进自己的法治建设,国际社会乱不得,国内秩序更乱不得。如果说我国不介入的国际纷争,对于我国法治建设的影响还未必尽数巨大的话,国内的混乱或者动乱必将极大程度地妨碍法治化的进程,阻碍法治的发展。中国21世纪法治发展的情形与中国21世纪所处的国际环境和国内的秩序状态具有十分密切的联系。 |